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相關說明

朝陽科技大學「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作業辦法」(點我看辦法)

朝陽科技大學「碩、博士班入學成績優異獎助學金實施辦法(111學年度起適用)」(點我看辦法)

營建工程系「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相關規定」(點我看辦法)

營建工程系「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申請表」(點我下載)

本校學、碩士五年一貫學程優點如下:

  1. 通過甄選學生於34年級可選修研究所課程,至多可修習不含論文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。若修習之研究所課程未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,得於大學應屆畢業後4年內考取本校研究所碩士班時,可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

  2. 碩士班一年級若如期畢業則可節省一年的碩士班全額學雜費。

  3. 五年一貫學程碩士班二年級僅剩論文者,比照研究所在職專班收取3學時學分費19,260(1學時學分費6,420)

  4. 五年一貫學程碩士班二年級,修習4學分以上(含論文),可依修習學分數多寡選擇繳交學時學分費(及雜費10,500)或全額學雜費。